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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4-02-18 固体饮料

产品详细说明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要按照总局通知中的整治重点、整治措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真实的情况细化整治方案,认真开展集中整治,深挖、严查、重处一批典型案件,将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凝聚整治合力。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综合治理,充分的发挥机构改革的红利,统筹市场监管各项职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要认真排查此类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超范围生产特殊食品、是不是真的存在非法添加、标签标识和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虚假标注等行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的机构要认真排查食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资质是不是合乎法律有效、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的机构要认真排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婴童店、医院周边的药店和超市,重点检查是不是具备特殊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是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等信息、是否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混放销售、特殊食品是否划定专区专柜并设立绿底白字专区专柜提示牌等;食品抽检机构要按照总局要求开展对相关食品的抽检监测,并做好后处置工作;行政审批机构要严格此类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准入;价监竞争机构要加大对食品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广告监督管理的机构要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食品协调机构要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强化与外单位之间的联动;执法稽查机构要强化对此类食品在许可准入、生产经营和交易中有关案件的督查督办。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整治合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抽检监测。各地要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对相关这类的产品开展抽检监测。其中南昌、宜春不少于100批,九江、赣州、上饶、吉安、抚州不少于50批。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不少于30批,省直管试点县(市)不少于20批。抽检中察觉缺陷的,要及时做好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事实,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督导考核,严肃问责机制。上级部门要强化对下级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采取重点督查、暗访摸排等方式,及时调度整治工作。省局将适时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做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省食品安全办将把整治工作列入本年度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完整工作责任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后续发现曾经出现过问题的企业又出现问题的,对企业和具体监管人员一律进行“双追责”、“双处理”。

  五、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注重标本兼治,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认真做多元化的分析整改,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对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典型案例,通过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曝光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实现查处一案、管住一片的综合效果。请各地将专项整治报告(包括整治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察觉缺陷及缘由分析、制度建设及工作建议等)和《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总局附件)的电子版、纸质盖章件,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局食品生产处。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