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不属于药品、普通食品范畴。
固体饮料是指以糖、乳和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食用植物提取物等为主要的组成原材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每100克成品水分不高于5克的固体制品,呈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如豆晶粉、麦乳精,速溶咖啡、菊花晶等,分蛋白型固体饮料、普通型固体饮料和焙烤型固体饮料(速溶咖啡)3类。
家长不宜擅自给宝宝食用特医婴儿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给特殊医学状况宝宝食用。
包装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质量标准代号(进口商品除外)、营养成分表、注册号、吃的方法、适宜人群信息;还应明确注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如:无乳糖配方)和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配方食品,还应标示产品的渗透压。可供6月龄以上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标明“ 6月龄以上特殊医学状况婴儿食用本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
此外,包装上应明确标识“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可以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
注意!!!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日期的产品。
营养成分应以“方框表”的形式,按照在每100kJ(千焦,热量单位)和每100g(克,重量单位)中的含量标示,也可同时标示在每100mL(毫升,体积单位)中的含量,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根据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婴儿的特殊营养需求,结合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判断该产品是不是能满足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
这是选购所有食品都要着重关注的信息,应选择保质期内产品,并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应按照包装标示的吃的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以及调配方法或复水再制方法正确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要求,专门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给特殊医学状况宝宝食用。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贮存条件,有的还会注明开封后的贮存条件。如果开封后的产品不易贮存或不宜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应有特别提示。消费者可以据此判断家中是不是具备相应贮存条件。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使用、配制指导说明及图解。当包装最大表面积小于100cm2(平方厘米,面积单位)或产品质量小于100g(克,重量单位)时,可以不标示图解。指导说明会对不当配制和不正确使用可能会导致的健康危害给予警示说明。消费的人在使用时应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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